村集体土地已经有了设施用地备案手续,单位能不能随意给更改用途?

您好,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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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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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建设用地的规定相当严格,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变更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制度,涉及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情况,也需要办理对应的手续才可以。征收集体成员的使用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该根据法律规定,予以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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